核心觀點:國家主席習近平提出2030年風電、光伏總裝機容量12億千瓦以上,未來10年年均新增風、光裝機需不少于75GW,以最低值計算,這一數字遠低于行業(yè)預期。但不必太過擔憂,習近平同時提出,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占比25%左右,根據權威研究,要達到這一目標,風、光年均新增裝機需要1億千瓦以上。
繼9月22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聯合國大會上宣布中國將提高自主貢獻力度,力爭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峰值,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后,習近平又進一步為中國減少碳排設定了階段性目標。
12月12日,國家主席習近平在氣候雄心峰會上宣布,到2030年,中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將比2005年下降65%以上,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將達到25%左右,森林蓄積量將比2005年增加60億立方米,風電、太陽能發(fā)電總裝機容量將達到12億千瓦以上。
這是習近平首次在公開講話中為風電、光伏設定具體裝機目標。
據全國新能源消納監(jiān)測預警中心數據顯示,截至9月底,中國風電、光伏并網裝機均達到2.2億千瓦,合計為4.4億千瓦。距2030年12億千瓦的累計太陽能、風電裝機最低要求仍有逾近7.5億千瓦的裝機差額,如果以此數據按10年平均計算,即意味著風、光每年的新增裝機將不低于75GW。
風電、光伏在”十三五“期間以遠高于”十二五“的增速發(fā)展。截至2015年底,風、光累計裝機約為1.72億千瓦,到2019年底,這一數字已經則增長至約4.14億千瓦,折合年均新增風、光裝機60.5GW。
這意味要達到習近平設定的2030年風、光裝機目標的最低值,未來10年年均新增風、光裝機規(guī)模都要遠超”十三五“期間。
不過如果以最低值計算,未來10年年均新增風、光裝機75GW,遠遠低于行業(yè)預期。
今年兩會期間,全國人大代表、陽光電源董事長曹仁賢在提案中建議提高可再生能源規(guī)劃的前瞻性和預見性,建議”十四五“期間,年均新增光伏裝機60GW,風電裝機30GW。
曹仁賢的這一提議彼時頗受行業(yè)認可。9月習近平宣布中國提高自主貢獻力度,并提出“30.60”碳達峰、碳中和目標后,風電、光伏行業(yè)均大幅提高了預期。
10月14日,400多家風能企業(yè)在北京國際風能大會上聯合簽署了《風能北京宣言》,呼吁制定與碳中和目標相適應的“十四五”規(guī)劃,保證中國年均新增風電裝機50GW以上,2025年后,年均新增風電裝機不低于60GW。
12月11日,中國光伏行業(yè)協(xié)會向外界公布基于“30.60”碳達峰、碳中和目標下的”十四五“光伏裝機需求分析:“十四五”一般預計國內年均光伏新增裝機規(guī)模是70GW,樂觀預計國內年均光伏新增裝機規(guī)模是90GW。
兩者相加,要遠高于未來10年年均新增75GW風電、光伏裝機的最低增長值。
不過12億千瓦是2030年新增風電、光伏總裝機的最低目標,最高并未設限。其次,在2030年的減少碳排階段性目標中,還有一個限制條件: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占比25%左右。
此前,作為《巴黎協(xié)定》的簽約國,中國承諾2030年碳排達峰,對應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占比20%左右。
基于這一目標,某權威機構去年為國家能源局做了一份關于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(fā)展的研究報告。其中結論認為,要達到2030年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20%的目標,風電、光伏年均新增裝機規(guī)模至少要達到60GW,范圍區(qū)間在60GW-90GW之間。
該報告還設定了可再生能源高發(fā)展情景,風電、光伏年均新增1.2億千瓦左右,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占比將達到25.6%。
中國光伏行業(yè)協(xié)會也有類似的研究,如果非化石能源占比20%目標提前至2025年實現,需要年新增光伏裝機70GW,如果提前至2024年,需要年新增光伏裝機90GW。
這意味著,要達到2030年風電、光伏累計總裝機12億千瓦以上的目標,未來10年最低只需新增風電、光伏裝機約75GW,但要達到2030年份非化石能源占比25%的目標,年均新增風電、光伏裝機將遠超75GW。
分析人士認為,2030年風電、光伏累計裝機目標設定在12億千瓦以上,可能是考慮到風電、光伏快速增長帶來的系統(tǒng)成本增加和消納的難題。
風電、光伏是一種間歇性能源,為匹配電力系統(tǒng)發(fā)電、用電實時平衡的特性,需要在發(fā)電側增加儲能裝機、電網側增加電網投資擴大調節(jié)范圍并配套調峰機組、需求側響應匹配發(fā)電側波動性等一種或多種解決方案,其中前兩種解決方案都需要增加系統(tǒng)成本。
國家氣候中心的一項研究提供了一條低成本的解決方案。據該研究,中國風電、光伏在總發(fā)電量的滲透率到2050年提升到67%,僅通過風電和光伏的配合,可以不需要配置儲能和需求側響應,屆時風電裝機為25億千瓦,光伏為26.7億千瓦,接近1:1的比例,棄電率為7.22%。
這意味著通過風電、光伏的均衡發(fā)展,僅需要忍受棄電率的略微提高(目前要求是5%),幾乎不需要新增系統(tǒng)成本。
另外,業(yè)內普遍認為,在電力需求側還有大量空間可以提升與風、光波動性的匹配度。
比如,江蘇是推進需求側響應最積極的地區(qū)。2015年就出臺了《江蘇省電力需求響應實施細則》,2019年單次規(guī)模最大需求側響應削峰規(guī)模達到402萬千瓦,削峰能力達到最高負荷3%-5%,這意味著省去了402萬千瓦的調峰電站的投資費用。
隨著分布式光伏、風電的發(fā)展,業(yè)內也在呼吁放開”隔墻售電“等政策限制,讓風、光可以在更小的范圍內自平衡,緩解電力系統(tǒng)的平衡壓力。
值得注意的是,2020年是風電、光伏補貼的最后一年(海上風電到2021年),進入”十四五“期間,風電、光伏將全面進入平價時代,風電、光伏持續(xù)下降的發(fā)電成本,將在市場端提供越來越強勁的增長動力。
風電、光伏的增長往往要超出規(guī)劃。按“十三五”能源規(guī)劃,到2020年光伏裝機將達到1.1億千瓦,實際截至到2019年,光伏裝機已經達到2.043億千瓦,中國光伏協(xié)會預計到今年底,光伏裝機將達到2.4億千瓦,超過風電成為中國第三大電源。
責任編輯: 李穎